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82号)要求,我局对全旗矿山企业2006年—2008年《采矿许可证》注销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截至目前,全旗共有6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已注销,合计保证金金额 82925.49元(本金79407元;利息3518.49元)。因上述企业采矿许可证已注销,且未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关于暂停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建[2018]60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将上述6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统一用于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4日。
附件:土默特左旗2006—2008年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注销明细表
联系人:李京昊;电话:15849111287
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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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82号)要求,我局对全旗矿山企业2006年—2008年《采矿许可证》注销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截至目前,全旗共有6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已注销,合计保证金金额 82925.49元(本金79407元;利息3518.49元)。因上述企业采矿许可证已注销,且未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关于暂停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建[2018]60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将上述6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统一用于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4日。
附件:土默特左旗2006—2008年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注销明细表
联系人:李京昊;电话:15849111287
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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