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旗交通运输局
事项编码 待定
权力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备案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责任主体 土左旗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同意备案决定或者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相关证明,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备案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申请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童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作中贪污受、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备注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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