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旗交通运输局
事项编码 待定
权力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责任主体 土左旗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

【部委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备案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内容的,要在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3.事后监管责任: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7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备注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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