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序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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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涉及的行政审批性质 | 行政许可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
出具证明的机构 |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
备注 |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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