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301170293XF/2023-00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公文时效 |
一、制定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旗人民政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参考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总则,养老机构备案、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安全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责任追究,附则五个部分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办法》第1至4条为总则性条款,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安全责任划分。
(二)养老机构备案、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
《办法》第5至8条主要规定做好养老机构登记与备案衔接、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的工作。
(三)安全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
《办法》第9至11条主要明确养老机构及其法人职责,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属地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业务监管职责。
(四)责任追究
《办法》第12至15条主要明确了养老机构及其法人、民办养老机构及其法人、属地监管职责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五)附则
《办法》第16至17条规定国家对农村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索 引 号 | 0001115012301170293XF/2023-00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公文时效 |
一、制定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旗人民政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参考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土默特左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总则,养老机构备案、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安全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责任追究,附则五个部分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办法》第1至4条为总则性条款,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安全责任划分。
(二)养老机构备案、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
《办法》第5至8条主要规定做好养老机构登记与备案衔接、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补贴申请的工作。
(三)安全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
《办法》第9至11条主要明确养老机构及其法人职责,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属地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业务监管职责。
(四)责任追究
《办法》第12至15条主要明确了养老机构及其法人、民办养老机构及其法人、属地监管职责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五)附则
《办法》第16至17条规定国家对农村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