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手机版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蒙古文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魅力土左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退出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手机版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蒙古文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统一标识
  • 网站首页
  • 魅力土左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0011150121011530146J/2024-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敕勒川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07 公文时效
敕勒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15:58点击量:
A+ A- 分享至:

镇属各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技推广中心、各行政村:

为加强敕勒川镇人民政府的信用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 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建立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相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 用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镇权责清单和职责,将行使的行政权力运行 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对市场主体监管中涉及的所有管理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第三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 法,对管理对象的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信用等级的活 动。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一年内量化分级、许可 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和公众评价,并结合上级推送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红黑名单",以及其他 部门通报的联合奖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我镇相关办公室上报的失信行为信息应当真实有 效,切实维护管理对象的合法权益,失信行为信息提供部门对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失信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主管部门依据 职责和权限,在依法实施行业监管的过程中,发现和处理的各种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七条 市场主体监管,根据职责权限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 戒机制,对管理对象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市场 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 级为信用优秀,B 级 为信用良好,C 级为一般失信,D 级为严重失信。

第八条 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认定:

(一)A级,应当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公平竞 争、遵守契约,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未来发生信用风险 事件的概率极低。

(二)B 级,应在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信用可靠。

(三)C 级,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一年内收到整改通知书、警告累计次数2次以下的;

2.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次以下,罚没款金额累计不超 过20万元;

3.一年内违反许可承诺书2次以下的。

(四)D 级,有严重失信信息,未能很好的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不能够诚实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九条 同一处理决定中包含多个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失信程度,根据其中最重的失信行为认定信用等级。

第十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管理对象,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并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对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管理对象,实施常规的监管措施。

第十二条对信用等级评为C 级的管理对象,适当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在随机抽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加强对其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业务辅导等工作,帮助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第十三条对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管理相对人,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并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 排除。

第十四条对信用等级评为C 级 、D 级的管理对象,应当告知其信用等级情况,指出其失信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督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并视情况推送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

第十五条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和方式,鼓励社会 公众举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六条管理相对人对失信行为有异议的,后期经过核实 撤销或已信用修复的,应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敕勒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下载
打印 关闭

政策解读

  • 中国政府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旗县区网站
    托克托县 和林县 清水河县 武川县 新城区 回民区 玉泉区 赛罕区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党政机关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网站隐私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信

  • 手机版

    • 手机版

  • 手机信访

    • 手机信访
返回顶部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魅力土左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0011150121011530146J/2024-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敕勒川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07
公文时效
敕勒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0 15:58点击量:
来源:敕勒川镇

镇属各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技推广中心、各行政村:

为加强敕勒川镇人民政府的信用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 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建立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相关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 用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我镇权责清单和职责,将行使的行政权力运行 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对市场主体监管中涉及的所有管理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第三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 法,对管理对象的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信用等级的活 动。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一年内量化分级、许可 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和公众评价,并结合上级推送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红黑名单",以及其他 部门通报的联合奖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我镇相关办公室上报的失信行为信息应当真实有 效,切实维护管理对象的合法权益,失信行为信息提供部门对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失信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主管部门依据 职责和权限,在依法实施行业监管的过程中,发现和处理的各种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七条 市场主体监管,根据职责权限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 戒机制,对管理对象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市场 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 级为信用优秀,B 级 为信用良好,C 级为一般失信,D 级为严重失信。

第八条 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认定:

(一)A级,应当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公平竞 争、遵守契约,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未来发生信用风险 事件的概率极低。

(二)B 级,应在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信用可靠。

(三)C 级,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一年内收到整改通知书、警告累计次数2次以下的;

2.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次以下,罚没款金额累计不超 过20万元;

3.一年内违反许可承诺书2次以下的。

(四)D 级,有严重失信信息,未能很好的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不能够诚实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九条 同一处理决定中包含多个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失信程度,根据其中最重的失信行为认定信用等级。

第十条 对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管理对象,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并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对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管理对象,实施常规的监管措施。

第十二条对信用等级评为C 级的管理对象,适当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在随机抽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加强对其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业务辅导等工作,帮助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第十三条对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管理相对人,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并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 排除。

第十四条对信用等级评为C 级 、D 级的管理对象,应当告知其信用等级情况,指出其失信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督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并视情况推送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

第十五条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和方式,鼓励社会 公众举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六条管理相对人对失信行为有异议的,后期经过核实 撤销或已信用修复的,应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敕勒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7日


关闭
移动版 | 电脑版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