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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1011530218B/2025-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毕克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16 公文时效
毕克齐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11:00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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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现将调整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克齐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有效化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我镇林草资源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因森林草原火灾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点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并举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实

三、组织领导

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贾天翼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总指挥:皇甫彪 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国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文  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韩卓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杜常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永祥  副镇长

                     张二威  副镇长

                     姚  烨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东升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靳文全  镇社会治理办三室(应急办)主任

                     李  荣  党政办主任

                     马利强 社会治理办一室主任

                     朝格图 社会治理办二室主任

                     李巴图  经建办一室主任

                     杨建生  经建办二室主任

                     梁慧丰  基层党建办一室主任

                     云  慧  基层党建办二室主任

                     王  晶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史慧林  经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保办一室,办公室主任由武慧君任,成员为张苏和、郭国胜、云志清、解磊磊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日常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做好防灭火工作,必须成立村民防火应急队(不少于10人),备齐灭火工具。要以村为单位,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一包到底严防死守,流动巡逻,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把重点区域的山林面积划作一类森林防火区,严加管护为森林草原防火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重点时期。春节、清明节前后,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预防、值班、巡防、看守、监控到位,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祭祖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五、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一次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研究制定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分工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同时,要突出宣传引导关键环节,发挥群防群治积极作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音频、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发动秸秆禁烧宣传车等形式进行禁烧宣传,增强群众自觉意识,镇村干部、网格员主动进村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将秸秆打包离田还田,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了全民支持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采取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方式,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宣传,开好各种会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2.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销号式”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把握紧要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建立台账,进行销号式的治理,加大对重点人群和坟场、墓地、林田混杂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力度,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包保到人,责任到人;重点山头、林区、景区按要求和标准砍割防火隔离带;每天山头、林区有专人巡查,进山进林路口有专人看守,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3.扎实组建一支应急队伍,切实提升综合能力。各责任单位对现有应急队伍人员进行清点,对不在家或者老弱病残的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员,确保达到10人以上,真实姓名、人员在家;重点山头、林区、景区的村(社区)也要相应的组建应急队伍,决不能应付了事,各单位分别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备案。镇应急办分期分批适时开展镇、村(社区)两级应急队伍的专业防火技能培训,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对本辖区应急队伍的专业防火技能培训,配齐森林草原防火消防装备,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技能熟练、装备齐全,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扑救能力。

4.及时曝光露天焚烧秸秆案例,强化防火教育警示。露天焚烧秸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将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他人人身、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将坟头、铁路两侧、110国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林缘开设隔离带或清理杂草。有关部门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对秸秆露天焚烧进行全天候24小时遥感监控,焚烧秸秆,违法必究!

5.建立健全一个机制,完善落实各种制度。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责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秸秆禁烧工作原则,切实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各责任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轮流带班值班,特别是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春节、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每天必须明确1名干部轮流带班值班,选配战斗力强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队伍,落实重点山头、林区、景区等区域的护林巡山、路口看守管理队伍;建立完善并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护林巡查制度、重点部位看守制度、队伍管理制度、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完善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种制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委员会为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所联系村组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全镇上下真正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整体合力。

2.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镇政府督促定期、不定期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查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领导机构的建立情况,责任包保到位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人群管理情况,各类队伍的组建情况,扑火装备准备情况、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村干部带班值班情况,重点山头、林区、景区和重点路口的巡查、看守情况等等,督查结果将通报全镇,并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

3.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严防死守,积极履行。如发现有见火不救、有火不报、贻误战机和不靠前指挥酿成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或人员伤亡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交界处发生的火情,因相互推诿而错失扑火良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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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1011530218B/2025-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毕克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16
公文时效
毕克齐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11:00点击量:
来源:毕克齐镇


各村委会(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现将调整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毕克齐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有效化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我镇林草资源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因森林草原火灾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点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并举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实

三、组织领导

毕克齐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贾天翼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总指挥:皇甫彪 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国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文  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韩卓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杜常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永祥  副镇长

                     张二威  副镇长

                     姚  烨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东升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靳文全  镇社会治理办三室(应急办)主任

                     李  荣  党政办主任

                     马利强 社会治理办一室主任

                     朝格图 社会治理办二室主任

                     李巴图  经建办一室主任

                     杨建生  经建办二室主任

                     梁慧丰  基层党建办一室主任

                     云  慧  基层党建办二室主任

                     王  晶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史慧林  经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保办一室,办公室主任由武慧君任,成员为张苏和、郭国胜、云志清、解磊磊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日常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做好防灭火工作,必须成立村民防火应急队(不少于10人),备齐灭火工具。要以村为单位,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一包到底严防死守,流动巡逻,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把重点区域的山林面积划作一类森林防火区,严加管护为森林草原防火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重点时期。春节、清明节前后,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预防、值班、巡防、看守、监控到位,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祭祖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五、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一次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研究制定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分工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同时,要突出宣传引导关键环节,发挥群防群治积极作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音频、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发动秸秆禁烧宣传车等形式进行禁烧宣传,增强群众自觉意识,镇村干部、网格员主动进村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将秸秆打包离田还田,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了全民支持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采取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方式,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宣传,开好各种会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2.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销号式”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把握紧要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建立台账,进行销号式的治理,加大对重点人群和坟场、墓地、林田混杂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力度,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包保到人,责任到人;重点山头、林区、景区按要求和标准砍割防火隔离带;每天山头、林区有专人巡查,进山进林路口有专人看守,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3.扎实组建一支应急队伍,切实提升综合能力。各责任单位对现有应急队伍人员进行清点,对不在家或者老弱病残的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员,确保达到10人以上,真实姓名、人员在家;重点山头、林区、景区的村(社区)也要相应的组建应急队伍,决不能应付了事,各单位分别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备案。镇应急办分期分批适时开展镇、村(社区)两级应急队伍的专业防火技能培训,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对本辖区应急队伍的专业防火技能培训,配齐森林草原防火消防装备,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技能熟练、装备齐全,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扑救能力。

4.及时曝光露天焚烧秸秆案例,强化防火教育警示。露天焚烧秸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将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他人人身、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将坟头、铁路两侧、110国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林缘开设隔离带或清理杂草。有关部门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对秸秆露天焚烧进行全天候24小时遥感监控,焚烧秸秆,违法必究!

5.建立健全一个机制,完善落实各种制度。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责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秸秆禁烧工作原则,切实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各责任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轮流带班值班,特别是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春节、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每天必须明确1名干部轮流带班值班,选配战斗力强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队伍,落实重点山头、林区、景区等区域的护林巡山、路口看守管理队伍;建立完善并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护林巡查制度、重点部位看守制度、队伍管理制度、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完善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种制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委员会为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所联系村组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全镇上下真正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整体合力。

2.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镇政府督促定期、不定期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查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领导机构的建立情况,责任包保到位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人群管理情况,各类队伍的组建情况,扑火装备准备情况、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村干部带班值班情况,重点山头、林区、景区和重点路口的巡查、看守情况等等,督查结果将通报全镇,并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

3.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严防死守,积极履行。如发现有见火不救、有火不报、贻误战机和不靠前指挥酿成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或人员伤亡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交界处发生的火情,因相互推诿而错失扑火良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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