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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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责任主体 | 旗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
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
备注 |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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