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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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公路用地林木更新伐木的许可 |
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责任主体 | 旗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本)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 |
备注 |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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