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
权力名称 | 对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 |
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责任主体 | 旗交通运输局 |
设定依据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 |
备注 |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