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
权力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收 |
权力类别 | 行政征收 |
责任主体 | 旗自然资源局 |
设定依据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本) |
责任事项 |
1、公告责任:告知场地使用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式、征收程序以及其他应告知的内容;2、审核责任:审核场地使用费征收标准。3、决定责任:是否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场地使用费,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年度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时稽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缴费义务的日常监管。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备注 |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