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审批<内蒙古呼和浩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申请的函》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评估报告》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后形成报批稿。经审核,《评估报告》(报批稿) 基本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我局基本同意《评估报告》,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位于土默特左旗中东部,小黑河右岸,位置详见《评估报告》。
二、基本同意《评估报告》(报批稿) 的结论建议和专家审查意见。
三、《评估报告》(报批稿)可作为园区洪水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 园区规划地界与小黑河规划线存在冲突,请你单位 将规划地界退到河道蓝线以外;对已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拆除。
(二) 你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园区现状和规划穿越小黑河的各类跨河、穿河管线、缆线等设施情况,若有穿河设施须单 独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三) 园区所涉河段未按规划治理,现状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不满足园区防御一百年一遇洪水要求,请你单位 编制防汛预案,向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部门备案,服从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确保防洪安全。
附件:
1、内蒙古呼和浩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pdf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审批<内蒙古呼和浩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申请的函》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评估报告》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后形成报批稿。经审核,《评估报告》(报批稿) 基本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园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我局基本同意《评估报告》,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位于土默特左旗中东部,小黑河右岸,位置详见《评估报告》。
二、基本同意《评估报告》(报批稿) 的结论建议和专家审查意见。
三、《评估报告》(报批稿)可作为园区洪水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 园区规划地界与小黑河规划线存在冲突,请你单位 将规划地界退到河道蓝线以外;对已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拆除。
(二) 你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园区现状和规划穿越小黑河的各类跨河、穿河管线、缆线等设施情况,若有穿河设施须单 独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三) 园区所涉河段未按规划治理,现状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不满足园区防御一百年一遇洪水要求,请你单位 编制防汛预案,向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部门备案,服从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确保防洪安全。
附件:
1、内蒙古呼和浩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