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301170293XF/2023-001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旗政府研究,现将《土默特左旗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土默特左旗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安排,按照“预防为先,化解为主”的原则,决定从7月初到10月中旬,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推动落实“五项机制”(源头治理机制、日常排查机制、集中攻坚机制、定期通报机制和联合办公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属地政府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有效预防和解决全旗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3年中秋、国庆前全部清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督促落实,特成立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佳波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韩树林 旗人社局局长
巴 音 旗住建局局长
弓振平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云 洁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 丰 旗发改委主任
张瑞宏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卢根栓 公安局副局长
马利兵 旗政府办副主任、信访中心主任
王 轶 旗财政局局长
高 宇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王 瑞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志远 旗教育局局长
梁永红 旗水务局局长
王文山 旗交通局局长
孙 健 旗民政局局长
赵彦军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亚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正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文宏 旗农牧局局长
云建功 旗卫健委党组书记、行政负责人
高建勇 旗人社局副局长
赵 峰 旗人社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韩 峰 呼和浩特市土左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巴特尔 城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剑锋 阿勒坦农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弘 东 察素齐镇镇长
张 锐 毕克齐镇镇长
程宏生 善岱镇镇长
陶 克 白庙子镇镇长
赵 波 台阁牧镇镇长
魏春乐 敕勒川镇镇长
王茂盛 塔布赛乡乡长
云 鹏 北什轴乡乡长
云志强 汇金区域服务中心主任
哈达夫 金浩区域服务中心主任
于 杰 金海区域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韩树林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整治重点
对全旗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重点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治: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五制一金”落实情况。(“五制”是指建筑企业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现场维权告示制度、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工人实名制录入制度;“一金”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是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四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四、任务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旗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行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本地区、本行业内的欠薪案件。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依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
(三)住建部门要严格工程项目开工许可审批,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网络、预警机制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四)交通、水务、教育、农牧等部门要在各自行业内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加强各自行业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依法查处各自行业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五)信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欠薪上访案件进行接转,并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突出信访案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对假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非正常上访、恶意讨薪和群体性事件。
(七)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
(八)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具体负责由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及时协调处理欠薪案件,督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做好协调和调度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察。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本地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和重点单位进行逐户走访和摸排,精准掌握全部在建项目的数量、项目地址、用工人数、工资发放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并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各主管单位要逐户、如实将摸底排查填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登记表》(附件1),将排查结果汇总至《2023年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表》(附件2),并于7月20日前报土左旗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人社局512房间),做到本地区、本行业内的在建项目和用工一个不漏。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5日)
各相关单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严控增量、逐减存量、分类解决、突出重点的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内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和督促整改,将发现的欠薪问题纳入统一台账管理,明确工作措施、确定化解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于欠薪欠款以及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在建项目,限期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于9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如实反馈。(详见附件3-土左旗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整改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6日至10月16日)
各相关单位在推动问题整治的同时,要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认真总结摸排梳理、防范化解欠薪矛盾情况,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对于长期无法化解的风险隐患,要深入查找原因,提供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要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承担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大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调度、通报和形势分析制度,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于涉及多个行业的欠薪案件,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沟通,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限化解欠薪案件。
(四)强化跟踪问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调度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点名通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依法予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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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旗政府研究,现将《土默特左旗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土默特左旗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安排,按照“预防为先,化解为主”的原则,决定从7月初到10月中旬,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推动落实“五项机制”(源头治理机制、日常排查机制、集中攻坚机制、定期通报机制和联合办公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属地政府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有效预防和解决全旗各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3年中秋、国庆前全部清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督促落实,特成立2023年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佳波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韩树林 旗人社局局长
巴 音 旗住建局局长
弓振平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云 洁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 丰 旗发改委主任
张瑞宏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卢根栓 公安局副局长
马利兵 旗政府办副主任、信访中心主任
王 轶 旗财政局局长
高 宇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王 瑞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志远 旗教育局局长
梁永红 旗水务局局长
王文山 旗交通局局长
孙 健 旗民政局局长
赵彦军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亚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正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文宏 旗农牧局局长
云建功 旗卫健委党组书记、行政负责人
高建勇 旗人社局副局长
赵 峰 旗人社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韩 峰 呼和浩特市土左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巴特尔 城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剑锋 阿勒坦农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弘 东 察素齐镇镇长
张 锐 毕克齐镇镇长
程宏生 善岱镇镇长
陶 克 白庙子镇镇长
赵 波 台阁牧镇镇长
魏春乐 敕勒川镇镇长
王茂盛 塔布赛乡乡长
云 鹏 北什轴乡乡长
云志强 汇金区域服务中心主任
哈达夫 金浩区域服务中心主任
于 杰 金海区域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韩树林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整治重点
对全旗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重点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治: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五制一金”落实情况。(“五制”是指建筑企业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现场维权告示制度、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工人实名制录入制度;“一金”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是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四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四、任务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旗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行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本地区、本行业内的欠薪案件。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依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
(三)住建部门要严格工程项目开工许可审批,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网络、预警机制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四)交通、水务、教育、农牧等部门要在各自行业内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加强各自行业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依法查处各自行业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五)信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欠薪上访案件进行接转,并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突出信访案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对假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非正常上访、恶意讨薪和群体性事件。
(七)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
(八)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具体负责由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及时协调处理欠薪案件,督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做好协调和调度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察。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本地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和重点单位进行逐户走访和摸排,精准掌握全部在建项目的数量、项目地址、用工人数、工资发放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并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各主管单位要逐户、如实将摸底排查填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登记表》(附件1),将排查结果汇总至《2023年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表》(附件2),并于7月20日前报土左旗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人社局512房间),做到本地区、本行业内的在建项目和用工一个不漏。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5日)
各相关单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严控增量、逐减存量、分类解决、突出重点的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内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和督促整改,将发现的欠薪问题纳入统一台账管理,明确工作措施、确定化解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于欠薪欠款以及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在建项目,限期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于9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如实反馈。(详见附件3-土左旗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整改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6日至10月16日)
各相关单位在推动问题整治的同时,要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认真总结摸排梳理、防范化解欠薪矛盾情况,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对于长期无法化解的风险隐患,要深入查找原因,提供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要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承担起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大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调度、通报和形势分析制度,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于涉及多个行业的欠薪案件,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沟通,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限化解欠薪案件。
(四)强化跟踪问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调度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点名通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依法予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