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呼和浩特引黄入呼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供水管线工程》项目委托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引黄入呼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供水管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梁 勇 电 话:13087106470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C座7层
联系电话: 0471-4927485 传真:0471-4927495
邮 箱:963546078@qq.com
四、项目概况
从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敷设一根DN2400的输水管道,预留与引黄三期输水管道的接口2处,未来互相连通。自金海调蓄水库北侧现状五阀井与流量计井之间的钢管上接出。新建管线敷设在现状二期管线西侧12m处。经过二道凹村,穿越209国道后,向北敷设经过伍把什村、西什拉乌素村、六犋牛村、密密板村、在董家营以北穿越京包线铁路及绕城高速,经百什户村、南台什村、兴旺庄、讨卜齐村、田家营村等并穿越大黑河及南三环后到达水厂,全线长约18.8km。
建设期为(2024年3月—2025年12月)
项目地点:土默特左旗、玉泉区
本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2288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暂按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考虑。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呼和浩特引黄入呼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供水管线工程》项目委托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引黄入呼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供水管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梁 勇 电 话:13087106470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C座7层
联系电话: 0471-4927485 传真:0471-4927495
邮 箱:963546078@qq.com
四、项目概况
从金海调蓄水库至金河净水厂敷设一根DN2400的输水管道,预留与引黄三期输水管道的接口2处,未来互相连通。自金海调蓄水库北侧现状五阀井与流量计井之间的钢管上接出。新建管线敷设在现状二期管线西侧12m处。经过二道凹村,穿越209国道后,向北敷设经过伍把什村、西什拉乌素村、六犋牛村、密密板村、在董家营以北穿越京包线铁路及绕城高速,经百什户村、南台什村、兴旺庄、讨卜齐村、田家营村等并穿越大黑河及南三环后到达水厂,全线长约18.8km。
建设期为(2024年3月—2025年12月)
项目地点:土默特左旗、玉泉区
本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2288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暂按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考虑。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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