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1MB0Q531302/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文时效 |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呼交安委办发〔2023〕7)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4月1日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精神,深刻吸取阿拉善“2. 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呼交安委办发〔2023〕7)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治区王莉霞主席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交通局安委会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旗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强首府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行业。严厉打击和整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法经营、甚至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1.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2.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证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从业资格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行为;3.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4.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5.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体运输,以及承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7.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行为;8.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尤其是“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9.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10.其他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水上交通行业。严厉打击和整治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船员违章操作、船舶冒险航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质量建设领域。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5.建设单位未提取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8.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9.消防设施(器材)损坏过期停用的,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10.安全保障措施缺失的、未规范佩戴劳保用品的;11.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四)运营公路。重点整治:1.破坏公路设施的;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旗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交通运输场站要在站场内大屏幕播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在人员密集场所投放标语;各出租车公司要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打非治违”相关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坚持依法依规。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联系人:云雪军
联系电话:8112741
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联系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北党政办公大楼
索 引 号 | 00011150121MB0Q531302/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文时效 |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呼交安委办发〔2023〕7)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4月1日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精神,深刻吸取阿拉善“2. 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呼交安委办发〔2023〕7)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治区王莉霞主席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交通局安委会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旗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强首府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行业。严厉打击和整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法经营、甚至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1.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2.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证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从业资格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行为;3.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4.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5.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体运输,以及承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7.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行为;8.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尤其是“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9.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10.其他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水上交通行业。严厉打击和整治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船员违章操作、船舶冒险航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质量建设领域。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5.建设单位未提取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8.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9.消防设施(器材)损坏过期停用的,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10.安全保障措施缺失的、未规范佩戴劳保用品的;11.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四)运营公路。重点整治:1.破坏公路设施的;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旗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交通运输场站要在站场内大屏幕播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在人员密集场所投放标语;各出租车公司要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打非治违”相关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坚持依法依规。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联系人:云雪军
联系电话:8112741
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