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1MB0P13998W/2023-00060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制定了《土默特左旗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土默特左旗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内安委办〔2022〕105号 )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紧密结合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聚焦我旗落实的《规划》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土默特左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1.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旗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网格化系统,实现对基层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运用。(旗安委办,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不断厘清部门职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和联合执法机制。(旗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和完善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点监管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肃目标责任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被“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取消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严格按照问责类型确定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旗委组织部、旗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6.健全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结合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旗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推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各类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依托数字化转型赋能,试点探索安全生产风险动态感知新模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类案件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准度和处置精度。(旗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执法人员实操实训条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监管企业数量和安全风险程度,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执法车辆配备类型和数量,补充更新执法车辆。补充更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完善移动执法应用系统,实现执法大数据多维分析、自助式分析、可视化展示功能,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水平。(旗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10.优化城市安全格局。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要求,完善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指导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安全等专项规划的主要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公园等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管控。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旗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消防救援大队,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健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加快淘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淘汰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功能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旗工信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实施城旗生命线工程,加快完善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工程,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旗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精准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旗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牧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4.危险化学品。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评估+执法”模式,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对企业内部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平面布局实施改造,深入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专项整治。开展“工业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专业团队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旗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消防。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进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石油(煤)化工企业和地下轨道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融入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网格员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内容纳入平台。推广应用火灾智能感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技术,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加强消防数据平台建设,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旗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道路运输。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开展智慧公路建设,深化农村牧区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护栏提质升级工程。加强客货车辆安全源头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旗交通运输局、旗交管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快递、水上交通、轨道交通)。加强机场安全整治,集中开展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机场外来物、机坪运行秩序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加强铁路行车安全、铁路防洪安全、施工和建设安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产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加强重点船舶监管,强化重点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严厉打击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加强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管理,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寄递企业不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等问题,深入开展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旗委政法委,旗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工贸。开展铝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清除铝加工行业的重点隐患。开展铁合金行业综合治理,重点关注矿热炉升级改造项目,侧重冶金煤气等重点部位,提升铁合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金属冶炼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动火、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督促指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生产、充装、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旗应急管理局、旗工信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危房整治、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老旧基础设施管理。开展危险较大工程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加强对非动力游船等文化和旅游新业态、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检查。(旗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农林牧渔业。完善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培训制度,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对重点机具、重要农时以及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重点主体的安全监管。加强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旗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功能区。统筹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布局,优化园区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分区规模。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完善园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深化物流仓储园区事故隐患整治,加强物流仓储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智能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旗工信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危险废物。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部门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区域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旗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23.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落实,积极推进智慧应急平台二期建设,计划分批接入危化、工贸行业的重点监管企业的监测预警。组建旗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做好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站(队)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我旗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推动我旗应急物资、队伍、特种设备共建共享。
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聚集区内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推进化工企业工艺处置队建设,精准防范化工灾害事故风险。(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高救援保障水平。建设完善旗、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各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机制。结合土默特左旗各类突发事件预判情况,在合理有效利用原有储备库点的基础上,灵活预置应急储备物资,实现快速到位。(旗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完善基础保障体系
26.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按规定开展干部双向挂职。(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鼓励特种设备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大型企业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和非传统安全风险预警与管控,公路建设与运营安全风险智慧感知和预警。积极争取自治区、市相关政策、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军工单位研发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各专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实施智慧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智慧消防工程。(旗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全旗应急通信网、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数字化发展基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汇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旗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城旗风险感知数据,加快完善城旗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民航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旗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社会安全生产共同体
29.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综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宣教活动。因地制宜建设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体验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文化传媒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发展安全和应急服务业,鼓励企业提供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安全和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旗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5年8月)。根据《“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旗安委会和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方案,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实施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基础保障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等重点任务和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2月)。结合本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积极推广先进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规划重点任务全面实现。
(二)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争取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各级政府要将本级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可按年度分批次安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衔接。要坚持“全旗一盘棋”,强化对全局性、战略性及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载体作用,用项目落实工程任务,用工程任务推动实施方案落地。各责任部门要组织各地区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科学论证项目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坚持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部门,推动解决资金、环评、用地等要素保障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按季调度,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分别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终期考核。
主办单位: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10001
联系电话:0471-8152231 蒙ICP备13001758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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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11150121MB0P13998W/2023-00060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制定了《土默特左旗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土默特左旗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内安委办〔2022〕105号 )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紧密结合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聚焦我旗落实的《规划》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土默特左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1.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旗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网格化系统,实现对基层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运用。(旗安委办,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不断厘清部门职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和联合执法机制。(旗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和完善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点监管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肃目标责任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被“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取消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严格按照问责类型确定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旗委组织部、旗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6.健全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结合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旗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推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各类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依托数字化转型赋能,试点探索安全生产风险动态感知新模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类案件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准度和处置精度。(旗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执法人员实操实训条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根据监管企业数量和安全风险程度,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执法车辆配备类型和数量,补充更新执法车辆。补充更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完善移动执法应用系统,实现执法大数据多维分析、自助式分析、可视化展示功能,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水平。(旗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10.优化城市安全格局。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要求,完善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指导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安全等专项规划的主要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公园等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管控。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旗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消防救援大队,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健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加快淘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淘汰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功能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旗工信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实施城旗生命线工程,加快完善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工程,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旗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精准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旗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牧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4.危险化学品。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评估+执法”模式,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对企业内部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平面布局实施改造,深入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专项整治。开展“工业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专业团队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旗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消防。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进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石油(煤)化工企业和地下轨道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融入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网格员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内容纳入平台。推广应用火灾智能感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技术,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加强消防数据平台建设,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旗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道路运输。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开展智慧公路建设,深化农村牧区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护栏提质升级工程。加强客货车辆安全源头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旗交通运输局、旗交管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快递、水上交通、轨道交通)。加强机场安全整治,集中开展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机场外来物、机坪运行秩序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加强铁路行车安全、铁路防洪安全、施工和建设安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产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加强重点船舶监管,强化重点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严厉打击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加强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管理,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寄递企业不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等问题,深入开展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旗委政法委,旗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工贸。开展铝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清除铝加工行业的重点隐患。开展铁合金行业综合治理,重点关注矿热炉升级改造项目,侧重冶金煤气等重点部位,提升铁合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金属冶炼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动火、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督促指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生产、充装、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旗应急管理局、旗工信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危房整治、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老旧基础设施管理。开展危险较大工程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加强对非动力游船等文化和旅游新业态、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检查。(旗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农林牧渔业。完善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培训制度,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对重点机具、重要农时以及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重点主体的安全监管。加强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旗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功能区。统筹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布局,优化园区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分区规模。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完善园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深化物流仓储园区事故隐患整治,加强物流仓储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智能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旗工信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危险废物。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部门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区域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旗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23.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落实,积极推进智慧应急平台二期建设,计划分批接入危化、工贸行业的重点监管企业的监测预警。组建旗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做好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站(队)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我旗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推动我旗应急物资、队伍、特种设备共建共享。
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聚集区内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推进化工企业工艺处置队建设,精准防范化工灾害事故风险。(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高救援保障水平。建设完善旗、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各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机制。结合土默特左旗各类突发事件预判情况,在合理有效利用原有储备库点的基础上,灵活预置应急储备物资,实现快速到位。(旗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完善基础保障体系
26.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按规定开展干部双向挂职。(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鼓励特种设备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大型企业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和非传统安全风险预警与管控,公路建设与运营安全风险智慧感知和预警。积极争取自治区、市相关政策、项目、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军工单位研发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各专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实施智慧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智慧消防工程。(旗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全旗应急通信网、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数字化发展基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汇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旗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城旗风险感知数据,加快完善城旗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民航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旗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社会安全生产共同体
29.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综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宣教活动。因地制宜建设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体验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文化传媒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发展安全和应急服务业,鼓励企业提供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安全和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旗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5年8月)。根据《“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旗安委会和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方案,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实施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基础保障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等重点任务和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2月)。结合本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积极推广先进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规划重点任务全面实现。
(二)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争取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各级政府要将本级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可按年度分批次安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衔接。要坚持“全旗一盘棋”,强化对全局性、战略性及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载体作用,用项目落实工程任务,用工程任务推动实施方案落地。各责任部门要组织各地区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科学论证项目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坚持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部门,推动解决资金、环评、用地等要素保障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按季调度,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分别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