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1MB0P13998W/2023-00061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行为,提高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针对违规动火作业,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电焊气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旗住建局负责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监督管理,强化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行为。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等方面施工动火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涉及动火作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的行为。旗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定程序对违规动火作业实施拘留处罚,依法办理涉及违规动火作业的刑事案件。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管理,督促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电气焊作业的审批许可、持证上岗规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引发火灾事故。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组织人员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聘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实施动火作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严格监督执法开展常态监督治理
(一)加强用工单位监督管理。针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切实摸清电气焊作业场所、持证人员分布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依托基层网格加大对辖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是否按要求填写作业票或者制定作业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以及开展作业前场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开展电气焊打非治违。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加大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上岗作业、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吊销其证件,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同时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旗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
(三)加大举报受理力度。向社会公告各部门对违规电焊气焊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广泛开展社会监督,保护举报人权益,及时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内容,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对核实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举报线索予以重奖,推进群防群控。
(四)提高宣传警示教育。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原则,利用公众号、融媒体等宣传载体,对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深挖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结合近期电焊气焊引发的各类事故,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强化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一)加强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人、管理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导督促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旗人劳局要指导各类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各类培训和考试内容,使培训对象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严格加强新取证人员资格审核。
四、加强协调配合构建治理长效机制
(一)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要将电焊气焊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安全治理内容,通过政府集中检查、部门联合排查、单位全面自查等方式,推动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部门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联动,建立突出风险隐患问题通报交流机制,加强联合执法。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责令停止施工。对于违反规定动火作业或者指使他人冒险作业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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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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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公文时效 |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行为,提高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针对违规动火作业,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职,严格落实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电焊气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旗住建局负责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旗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监督管理,强化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行为。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等方面施工动火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涉及动火作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的行为。旗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定程序对违规动火作业实施拘留处罚,依法办理涉及违规动火作业的刑事案件。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管理,督促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电气焊作业的审批许可、持证上岗规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引发火灾事故。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组织人员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聘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实施动火作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严格监督执法开展常态监督治理
(一)加强用工单位监督管理。针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切实摸清电气焊作业场所、持证人员分布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依托基层网格加大对辖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是否按要求填写作业票或者制定作业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以及开展作业前场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开展电气焊打非治违。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加大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上岗作业、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吊销其证件,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同时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旗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
(三)加大举报受理力度。向社会公告各部门对违规电焊气焊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广泛开展社会监督,保护举报人权益,及时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内容,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对核实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举报线索予以重奖,推进群防群控。
(四)提高宣传警示教育。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原则,利用公众号、融媒体等宣传载体,对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深挖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结合近期电焊气焊引发的各类事故,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强化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一)加强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人、管理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导督促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旗人劳局要指导各类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各类培训和考试内容,使培训对象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严格加强新取证人员资格审核。
四、加强协调配合构建治理长效机制
(一)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要将电焊气焊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安全治理内容,通过政府集中检查、部门联合排查、单位全面自查等方式,推动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部门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联动,建立突出风险隐患问题通报交流机制,加强联合执法。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责令停止施工。对于违反规定动火作业或者指使他人冒险作业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